24小时服务热线
139-8001-5715  133-4884-2985  133-4882-7618
灭火器什么情况下必须报废?
来源: | 作者:消防资质 | 发布时间: 2020-05-12 | 1243 次浏览 | 分享到:
       灭火器什么情况下必须报废?林峰脉消防根据多年经验和对灭火器的了解,来具体介绍一下。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者,必须报废。


  a.水压实验不合格的。


  b.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c.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f.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i.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j.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k.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l.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