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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公司合作总结建筑资质办理应具备的要求和流程
来源: | 作者:pro68169d | 发布时间: 2019-11-24 | 56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国家住建部最新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标准(2014)159号文件规定,应该按照资质标准对应的办理资质项目:
1、配备足额的企业净资产(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2、配备数量且等级足够,专业相符的注册建造师、工程师、技术工人,配备足够数量的现场施工人员(通常所说的九大员)。且所有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发票及社保花名册);
3、资质对设备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设备证明(设备购买发票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及租赁合同证明);
5、完善的各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代办应该根据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配备相应数量的三类人员(ABC人员)及特种工程操作工(必须是企业自有人员且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具体配备数量可在国家住建部官网查询。企业应配备安全生产必须的安全防护设备及措施。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同时应对所有员工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程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新标准实施后换证过渡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或延期作如下说明:
1、如资质证书是在新标准实施后取得或按照住建部规定已对老版资质证书进行更换,即现手持新版资质证书,那应该按照新资质标准规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配备B类人员;
2、若企业暂未换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则按照老版资质标准规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配备B类人员。

建筑资质具体办理流程:
1、资质申报材料准备完毕后并上报省住建厅系统后,带齐所有资质办理相关原件到区县一级建设主管部门交件初审。
2、劳务资质若在扩权县(如富顺县)办理即由扩权县终审。若在区或非扩权县办理则由市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终审。
3、新办建筑总包及专包三级资质由市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终审。
4、资质标准规定的从二级起办的专包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包资质、幕墙工程专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包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包资质)则由区县收件初审,市一级二审,省住建厅终审。
5、总包资质升二级,从三级起办的专包资质升二级、二级升一级由区县收件初审,市一级二审,省住建厅终审。
6、总包资质二级升一级则由区县收件初审,市一级二审,省住建厅三审通过后转国家住建部终审。
注:1、以上流程不包括铁路、港口与航道、石油化工、矿山、冶金专业的资质审批程序。涉及转外的资质(公路、水利水电、电力、通信)和钢结构专包资质的审批流程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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