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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资质合作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
来源:www.sclfyxf.com | 作者:pro68169d | 发布时间: 2018-03-26 | 1095 次浏览 | 分享到:

  众所周知,资质合作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可是因为利益的趋势,资质合作行为在建筑市场仍然屡禁不止。就钢结构资质合作而言,合作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现拖欠工程价款或者管理费用怎样办?四川林峰脉建设工程小编为您专业解答。

钢结构资质挂靠


  合作人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发生工程款交付结算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工程价款进入企业账户,再由合作人到企业领取,那么两者之间的纠纷最常见的是:

  1、企业拖欠合作人工程价款;

  2、企业拖欠合作人的管理费/承包费。

  首先企业拖欠合作人工程价款要分两种情况区别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3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至于企业拖欠合作人的管理费/承包费,因合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证书合作协议因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对于无效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对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非法利益应予没收。所以,对企业取得的管理费等应依法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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